关于开展全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和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8-03-09

各位老师:

全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和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课题结项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要求
     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委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结项验收和成果评价所有立项的课题已经交过专家鉴定费,负责人不需要自己联系专家鉴定。
     课题的研究工作一般需在1年之内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提交延期申请,延期至20193月前提交课题结题材料。今年需要结项的是2016年及之前立项的课题。

可以用于结项的成果包括: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著作、教材、音像出版物、美术类画册、教学成果等。未经公开出版或发表,但确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并作为有关部门决策依据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申请鉴定结项与成果评价。

重点课题要求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篇,或者北京中经蓝山文化公司出版的英文论文集出版(ISSHP检索)1篇。一般课题按照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要求结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获省部级业务奖励的;
      2、收集的反映信息足以证明课题研究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课题研究提出的结论被市厅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明确采纳的。

二、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

2、《艺术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与成果评价申请书》传统文化专项课题鉴定结项与成果评价申请书》;
      3、课题申报书;
      4、立项证书复印件

5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报给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

6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材料,按研究报告、论文、奖励证明、采纳证明、其他结项材料的顺序排列。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成册份。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课题负责人314日按要求向科研处提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莉莉;

联系电话:0543-3191239

报送地址:行政北楼406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