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将近期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出版基金申请立项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教材建设质量,现组织本年度第二次教材出版基金申请的立项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本次出版基金项目,须有完整书稿,且保证2017年12月30日前可出版。
2.申报出版基金项目第一作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含返聘教师),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
3.已被列入出版社“十三五”规划的教材优先立项。
4.我校教材出版基金自愿申请,由教研室、院系推荐。申请者须填报《滨州学院教材出版基金申请书》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书稿一式1份,于10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二)《滨州学院教材出版基金申请书》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侯延东,3190189(内线:88189),办公北楼301室
二、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尔雅通识课学习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尔雅通识课自9月30日开始,进入学习阶段,现将本学期尔雅通识课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平台
我校尔雅通识课学习平台网址:http://bztc.benke.chaoxing.com/;也可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选择网站右侧的尔雅通识课学习平台。(特别提醒: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上搜索到的尔雅通识课网址,点击进入后不能学习。)
(二)修读学生
修读学生名单见附件1,本学期15级各本科专业、16级各专科专业、17跨校专升本学生的《形势与政策》课程采用尔雅平台进行网上学习。
初次进入尔雅通识课学习平台进行学习的学生,其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已经使用过在线学习平台的学生,则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已获得修读资格的同学接到本通知后,及时登录学习平台修改密码并牢记。
(三)学习方式
尔雅通识课采用网上在线方式进行学习,包括网上观看视频、在线课堂测验、在线参与辅导老师发起的讨论、在线考试等。选修尔雅通识课的学生要认真根据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说明,进行本学期尔雅通识课学习。
(四)评分标准
请同学们务必认真查看尔雅通识课评分标准,按照要求完成所有学习环节,并保证学习效果。希望同学们能够充分利用这些优质课程资源,学有所获!
尔雅通识课程学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成绩合格,本学期尔雅通识课学生综合成绩有两部分组成:网上学习、考试成绩+参与教师发起讨论成绩。
第一部分:网上学习、考试成绩。该部分占总成绩的70%,主要包括观看视频、课堂测验、在线考试三项内容,各项所占比例分别为:
1.观看视频:占本部分成绩的40%,根据学生观看视频情况由系统给予相应分数;
2.课堂测验:占本部分成绩的20%,根据学生课堂测验情况由系统给予相应分数;
3.在线考试:占本部分成绩的40%,学生完成观看视频、课堂测验等环节后获得在线考试资格,系统根据学生考试情况给予相应分数。
第二部分:参与教师发起讨论成绩。该部分成绩占总成绩的30%,每门课程辅导教师每学期在尔雅通识课学习平台发起4次及以上讨论,学生需积极参与讨论,辅导教师将根据学生参与讨论情况给予每位同学讨论成绩。
(五)学习考试时间
本学期在线学习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2018年1月7日。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完成课程的全部学习任务,超出学习时限,课程学习将自动结束。
在线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尔雅通识课与我校开设的通识选修课一样,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单,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学根据尔雅通识课学习要求认真学习,同学们在尔雅通识课学习平台上的学习、考试情况,后台有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取消成绩并给予相应处分。
特别提醒:学校已与尔雅公司达成书面协议,由该公司每月为我校提供一次尔雅课程后台听课异常监测情况报告,学校将根据报告情况及时处理有关违规操作情况,并将对相关学生予以通报,被通报学生成绩记为“0”分。
2.本通知将同期发布在教务处网站,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修读尔雅通识课程的学生,并告知学生一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学习和考试。
附件:尔雅课程学生操作手册说明
联系人:谢攀,3190125(内线:88125),办公楼北304
三、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根据《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14号,附件1)有关要求,现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
截止至2017年9月29日,所有在研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2.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中期检查采用项目负责人自查、所在院系核查论证、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1)项目负责人自查阶段(9月30日-10月17日)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和合同中所写的研究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等认真进行自查,填写项目进度表(附件2),本年度申请结项项目不需填写进度表。进度表正反面打印签字后交项目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核查论证阶段(10月17日-10月24日)
各院系举行本单位教研项目建设工作调度会,详细了解每个项目的研究情况和遇到的困难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下一年(2017年10月-2018年10月)的建设要求、目标和措施,督促各项目按进度开展研究,会议结束后整理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院系存档。
到期尚未完成预定目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书面写出延期结项申请,申请中要说明延期原因、计划完成时间等,经院系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材料提交
各项目进度表、延期结项申请由项目所属单位统一于10月25日之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4)学校抽查阶段(10月30日-11月10日)
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院系项目进展情况予以审核并进行抽查。
(二)结项验收
研究期限已满并达到结项条件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可申请结项,结项条件、结项程序、结项材料等要求见《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章。同时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结项项目,必须至少完成项目申请书及合同中预定的目标,且至少有一项成果由项目负责人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同时研究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应用效果良好。在此基础上填写《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准备其他相关结项材料。
2.教学研究项目的研究重点在于研究成果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情况,只提交论文、研究报告,没有成果应用支撑材料的项目,原则上不能结项。
3.项目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各项目结项材料,根据材料内容确定该项目是否达到结项标准。达到结项标准的,填写《教学研究类项目结项审核意见书》(附件4);达不到结项标准的,把相关问题反馈给项目组,督促项目组加强建设。
4.各单位在提交结项材料是请注意:结项报告中的“本项目完成的成果情况”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教务处现场审查完毕后退回,教务处不留存成果原件。
5.请各院系将本单位结项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6.学校验收时间拟定于10月30日—11月3日,具体验收方式、验收时间等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各院系和各项目组要高度重视教学研究项目建设和管理。各项目所在单位审核结项材料时要加强对科研论文冒充教研论文、论文与项目本身相关性不高、同一篇论文被科研教研项目多次使用、只有论文没有应用推广支撑材料、结项材料缺失、期刊真实性等问题的审核。
2.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经领导研究通过,允许用2篇质量高的普通期刊论文代替1篇核心期刊论文。
3.请各项目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并按照规定使用好建设经费。
附件1: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进度报表
附件3: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4:教学研究类项目结项审核意见书
附件5:2017年度校级教研项目结项材料清单
联系人:谢攀,3190125(内线:88125),办公楼北304
四、关于公布滨州学院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40号),我校2017年度共有55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通过教育部审批(见《关于公布滨州学院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学校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具体安排见附件1),学校将划拨经费至项目第一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管理,项目组学生使用。
1.各院(系)负责督促本单位立项项目的实施。
2.项目经费使用比例:2018年可使用60%,剩余部分在项目结项或具备结项条件后使用。
3.各院(系)组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填写《滨州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合同》(附件2),于2017年10月20日(周五)前将合同(一式三份)以院(系)为单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bzxycxcy@163.com。
附件1:滨州学院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经费安排情况一览表
附件2:滨州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合同
联系人:葛中一、马超群,3190127(内线:88127)、办公北楼301
教务处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