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2第2期教务通知
2017-03-14

各院(系):

现将近期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724号)通知精神,现将我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语种级别、考试时间

日期

语种级别

考试代码

考试时间

617

上午

英语四级(CET4

1

900-1120

日语四级(CJT4

3

900-1110

德语四级(CGT4

5

900-1110

俄语四级(CRT4

7

900-1110

法语四级(CFT4

9

900-1110

617

下午

英语六级(CET6

2

1500-1725

日语六级(CJT6

4

1500-1710

德语六级(CGT6

6

1500-1710

俄语六级(CRT6

8

1500-1710

注:德、俄、法、日语小语种每年只安排一次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上半年(即6月中旬),下半年不安排小语种考试。


(二)报名对象

1.英语四级

1)本科学生:非一年级本科生均可报名。2016级本科学生报名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年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跨校专升本类学生不受此限制),请各院系制定具体方案,选拔优秀学生报考。

2)专科学生:普通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均可报名,五年一贯制四年级及以上均可报名。

32016届毕业生因外语成绩未达标未获学位证书者可自愿报名。

2.英语六级

已参加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学生。

3小语种考试

小语种考试每年只安排一次开考语种及级别见上表。本科学生均可参加,专科学生须二年级及以上方可报名。报考六级者,其四级考试成绩应达60分及以上。

由于小语种考试每年只安排一次,外语系本科学生须根据修读的第二外语选择相应的语种报考四级,不要影响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4按滨院办[20061号文件,未注册学生不得报名。请各院(系)严格审查报考学生的资格。

特别提示:自本次考试报名起,无故缺考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下一次考试。四六级不得兼报。

(三)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每生32元。

(四)报名时间安排要求

1各院(系)于338日组织学生报名、收报名费。

2各院(系)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导出学籍数据整理,不得手工录入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班级名称等重要信息。

3各院(系)严格按照报名模板(见附件)要求整理本次报名数据库(英语四级、英语六分别整理,命名格式为院系代码+语言级别+人数,如数学系报名数据可命名为:07英语四级65.xls07英语六级38.xls)。

4.各院(系)务必于38日下午16:00将报名名单(盖章)、报名数据库、报名费银行现金存款凭证(第二联)交教务科不接受考生个人及现金报名

报名费存入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滨州分行;收款人名称:滨州学院;收款人账号:376810100100102518

特别提示:根据计划财务处要求,报名费务必以院系为单位使用现金存入账号,对使用其它方式转账的不予承认。

5.各院(系)要认真组织考试报名工作,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防止漏报;同时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

6.各院(系)320日领取报名校对名册,32215:00前将经学生签字后的报名校对名册交回。

联系人:杨合建,3190126(内线:88126),办公楼北111

二、关于开展校级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滨州学院品牌专业建设计划(2017-2020年)》(滨院政[2016]353号,附件1),启动我校校级品牌专业(群)建设,现组织开展校级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认真研究学习《滨州学院品牌专业建设计划(2017-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专业实际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实事求是填写申报书、编报专业建设方案,扎实开展校级品牌专业建设,加快推进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二)严格标准

1.严格遵循立项条件、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年限等要求。

2.校级品牌专业(群)申报,建设类型统一为“培育建设专业”。

3.每个院系限报1个专业(群),已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的院系(核心专业所在院系)原则上不得再申报。

4.已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直接认定为校级品牌立项建设专业,不得再参与校级品牌专业立项申报。

5.同一个专业,只能参与一个校级品牌专业立项申报。专业数量达不到申报要求的院系,可根据专业群内在联系,进行跨院系联合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校级品牌专业(群)立项建设点的单位,须认真填写《滨州学院校级品牌专业立项建设申报书》,由核心专业所在单位负责申报。

2.申报截止时间:2017320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各一式3份;每个专业(群)材料单独成册,无需另加封面;电子版发送至:bzjwcjyk@163.com

附件1:《滨州学院品牌专业建设计划》;

附件2:《滨州学院品牌专业立项建设申报书》模版;

附件3:《滨州学院品牌专业立项建设申报支撑材料》模版;

附件4:校级品牌专业立项建设申报书、支撑材料格式说明。

联系人:曲福华,319007931901258807988125),办公楼北302304

三、关于开展2017年度课程建设项目检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17年度现有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检查,同时对建设期满并已完成建设目标的校级课程项目开展验收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项目检查

1.检查对象

为保证我校现有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并促进建设成果及时应用到教学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本课程建设项目检查对象我校结项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包括省级精品课程)结项的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2.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课程建设项目检查,采用项目负责人自查、所在教学单位检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已结项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重点检查课程网站的运行情况,未结项课程项目重点检查项目完成建设任务情况。

1)项目负责人自查阶段(37-320日)

结项课程项目以自查为契机,在保证课程网站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课程后续建设,为争取更高层次课程建设项目做准备

结项课程项目(不包含本年度拟申请结项课程)负责人对照课程项目申报书和合同中所写的建设目标与规划认真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课程基本情况、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目标,尚未完成的目标)、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建设的计划、经费使用说明等五个部分。自查报告用A4复印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及格式见附件2)。

2)所在单位检查阶段(321-331日)

在自查基础上,各院(系)要专门组织本单位课程项目建设工作调度会议,详细了解每个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应用情况,以及在建设、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本学期及下学期的建设要求、目标和措施,督促教师按进度开展项目建设,并及时将建设成果应用到教学中

会议结束后,形成院(系)检查工作总结。同时,单位负责人在各项目自查报告上签署意见。院(系)工作总结及各项目自查报告由各单位统一于45日(周三)之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学校抽查阶段(46-417日)

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应用情况予以审核并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课程网站应用情况请建有课程网站的课程建设项目学校抽查阶段务必保持网站畅通。学校抽查结束后,将形成本年度学校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几点注意事项

1)自查和检查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进展缓慢的课程建设项目将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予以撤销。

2)课程建设项目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项目建设,保证对课程建设项目(包括已结项和未结项的项目)的经费投入,做好规划,基础逐步培育专业课程体系建设项目。课程建设项目经费投入、建设成果、项目培育等作为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卓工计划、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

3结项的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应保证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行,并根据教学需要及时进行更新,对课程后续建设好、课程资源更新及时的课程,学校将优先考虑推荐更高层次课程建设项目。结项后课程网站不能正常运行、应用于教学的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通报后仍不能限期整改的学校将撤销其称号。

4已升级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须依照最终课程类型的建设要求进行检查,不再作为升级前的课程类型进行重复检查。

(二)验收结项

1.结项条件

申请2017年度结项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必须已满规定的建设期限,同时完成课程项目申报书及合同中预定的建设目标。

2.结项程序

1)符合结项条件的课程建设项目组首先对照本课程类型的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逐项检查打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自评;在自评基础上认真填写课程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报送课程建设项目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经所在单位审核达到结项标准的,所在单位填写《教学类项目结项审核意见书》(附件5),并将结项材料单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达不到结项标准的,把相关问题反馈给项目组,督促项目组加强建设。

2)学校收到结项材料后,启动结项评审验收工作。本年度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采用答辩评审查看结项材料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结项安排另行通知。

3结项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公示后,予以公布。

3.各项目提交结项材料

1)教学类项目结项审核意见书;

2)课程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3)课程项目合同(一式一份);

4)结项报告书(一式三份);

5)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结算薄(一式一份);

6)课程项目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包括课程建设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教学大纲、教案、讲义、教材、试卷等支撑材料

7结项材料明细(附件6

报送结项材料时,请将论文期刊、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原件一并报送,教务处接收结项材料时当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当场归还原件

4.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以上材料由各教学单位统一于45日(周三)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初步审核后,将尽快组织结项验收评审。

5.几点注意事项

1)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结项是课程建设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课程建设质量的重要管理环节,各教学单位和各课程组要高度重视验收结项工作,认真总结课程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果,以保证顺利通过验收并结项。

2)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各级教学类研究项目管理的通知》(教务通知2012年第11期,附件6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结项项目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和审核。

3)建设期限已满,但因未完成预定目标而未申请验收结项的课程项目,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课程项目,课程组须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延期结项方案(不超过一年),由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随其他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教务处备案。

4)结项后的项目应及时把研究的成果推广到教学和教学管理实践中。

附件1: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标准汇总包;

附件2: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自查报告封面及格式要求

附件3: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汇总包;

附件4: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材料明细;

附件5:教学类项目结项审核意见书;

附件6:关于加强各级教学类研究项目管理的通知。

联系人:曲福华,319007931901258807988125),办公楼北302304

 教务处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