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将近期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执行及加强教学秩序的通知
新学期伊始,现就本学期课程表执行及加强教学秩序做以下要求:
1.下载课程表前,各院(系)需首先维护好综合教务系统内上课时间模式模板,模板从教务处网站(见下载专区)下载,放置在综合教务系统安装目录下的“模板”文件夹内,课程表将以此为模板进行输出和打印。切勿对综合教务系统安装目录下的任何文件夹做重命名或删除操作!原有文件夹下的课程表需事先清空。
2.各院(系)认真核查班级、教师、教室课程表,严格落实开课单位的排课主体责任,确保所排课程无漏班、错班、重班,无冲突。班级所在院(系)需认真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开课课程无漏项,如有问题及时与开课单位联系。
3.各院(系)于开课前及时将定稿后的课程表发放给任课教师及上课班级,以便做好开学准备。课程表定稿后一般不再做调整,任课教师如有少学时调整课程安排的,按照《滨州学院关于调课的规定》办理相应调课手续并及时通知任课班级。
4.课程表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做整学期调整的,待该门课程第一次授课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交排课负责人统一到教务科调整,完成后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调整后的上课信息。
5.各院(系)要加强对本单位教室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特别是要规范好本科自习室的使用和周末教室的使用,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违规使用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周末自习需使用教室的可根据本单位学生实际需要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自习室供学生整学期使用,填写《非教学时段使用教室申请表》,报后勤管理处楼宇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后及时向学生公布。
联系人:许经伟,3195569(内线:85569),办公楼北111
附:小语种上课安排
课程名 | 课程号 | 任课教师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上课年级 |
大学俄语A2 | 7711010H | 张娜娜 | 周日1-4节 | 7教107 | 2016级 |
大学日语A2 | 7711018H | 王庆美 | 周日5-8节 | 1教104 | 2016级 |
大学俄语A4 | 7711012L | 马秀玲 | 周六5-8节 | 7教107 | 2015级 |
大学日语A4 | 7711020L | 王庆美 | 周六5-8节 | 1教104 | 2015级 |
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补退选及尔雅通识课选课安排
1.公选课补退选时间:2月20日至26日。补退选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30人(实践类课程不足20人)的课程停开,不再补选。学生需及时登录个人信息系统查看选课结果,并按选中课程时间、地点听课。
2.尔雅通识课选课时间:2月27日至3月5日。每名学生限选4学分,课程一次选定,无补退选。选课完成后,学生可通过教务处网站右侧“公共服务”中的“尔雅通识课学习平台”或在浏览器中输入“http://bztc.benke.chaoxing.com/”进入学习。
尔雅通识课中部分必修课程因无法系统选课而又必须重修的,由院(系)单独联系教务科解决。
公选课课程选课情况和尔雅通识课开课清单公布在教务处网站,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学生查看并组织好相关选课工作。
联系人:许经伟 联系电话:3195569(内线:85569),办公楼北111
附件1:2016-2017-2公选课选课情况
附件2:2016-2017-2尔雅通识课开课清单
三、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春季注册工作有关事宜
本学期注册周为2月20日至3月3日,暂缓注册截止到4月2日。注册周期间,必须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各院(系)指定地点注册,在学生证上的当学期加盖注册章。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注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滨州学院学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好学生注册工作。
联系人:许经伟,3195569(内线:85569),办公楼北111
四、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补考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规定,现将上学期期末考核中不及格学生和缓考学生进行补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范围
1.本次补考的范围只限于上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重修不及格学生和已办理正式手续准予缓考的学生(名单参见综合教务系统中成绩管理模块的成绩维护),缓考学生信息参见附件1。
2.上学期考试作弊和未办理缓考手续无故旷考(缺考)的学生(名单参见附件1),按有关规定本次不予补考。
3.公选课不及格不安排补考,由学生重新补选其他公选课。
4.实践性教学环节(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不及格者,必须重修,不能参加补考。
(二)补考安排
1.准备阶段(2月20日-3月3日)
(1)数据核对(2月20日-24日)
请各院系通知所有学生2月23日前及时登陆校内门户,查询本人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核成绩,重点检查有无错漏。
如学生本人对期末考核成绩有异议,须在本院系填写《滨州学院学生查卷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报送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查卷,并于2月24日10:00前将《滨州学院学生查卷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务科。若成绩有变动,须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滨州学院更改学生成绩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经开课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证明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处理。
开课院系认真核对教务系统中本单位开设课程中需参加补(缓)考学生名单,2月24日10:00前将补考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到bzjsj2008@163.com邮箱(需对增加、删除的数据进行标注)。
2.补考安排(3月4日-10日)
专业课及部分跨院系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在3月6日-10日,地点原则上安排在8教、9教,具体时间、地点由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院系协商确定,监考教师由开课单位选派。请各开课单位落实补考安排后于3月2日11:00点前将补考日程安排表打印稿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命名为“院系代码+院系名称补考安排表”(模板见附件2)发送教务处教务科(bzjsj2008@163.com)。
根据反馈后的补考数据,教务处对统一安排的公共课及部分跨院系课程确定补考地点,各开课单位、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共同安排监考教师。
(3)补(缓)考通知单打印(公共课3月3日前、专业课3月6日前)
教务处仅负责打印教务处安排的补(缓)考课程的补(缓)考通知单,各院系于3月3日上午10:00后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公共课补(缓)考通知单并及时发放给有关学生。
学生所在院系于3月6日前负责完成本单位学生的专业课补(缓)考通知单打印及发放工作。各院系自行打印的补(缓)考通知单应包含姓名、学号、院系、班级、学生照片、考试科目、考试日期时间、考试地点、学生座号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格式由各院系自行设定。
各院系要提醒学生务必携带补(缓)考通知单、身份证(或学生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组织考试(3月4日-10日)
3月4日-5日,公共课及部分跨院系课程补考,以教务处安排为准(附件3)。
3月6日-10日,专业课及部分跨系课程补考,以各院系安排为准。
3.成绩录入(3月16日前)
补考结束后,原任课教师须在3月16日10:00前完成学生成绩网上录入(零分考生请务必备注原因)。3月16日15:00后学生所在院系可通过校内门户查询补考成绩。补考试卷开课院系存档。
(三)命题安排
1.命题
考试课程和以纸质试卷考核的考查课程:上学期期末考核考试课程和以纸质试卷考核的考查课程,学校要求必须命题两份,该类课程使用期末考核剩余的一套试题作为补考试题;
非纸质试卷考核的考查课程:上学期以论文、作业、口试、上机等其他形式进行考核的考查课程,相关补考课程需要根据期末考核要求再命题一份,补考命题的试题难度、要求等需与期末考核试题一致。
2.试题提交
请课程开课单位根据教务系统中的补考数据对补考课程所需试卷份数进行核对,根据试卷份数和补考时间认真填写试卷付印袋、封装试题,于2月24日10:00前将封装好的补考用题和补考课程试卷交接表(模板见附件4)报教学研究科。
3.试题领取
各院系于补考前统一到教学研究科领取试题,领取试题后必须在试题袋上标注考核科目、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考核人数、起止座次号等信息,领取试题时间另行通知。
4.试题发放
课程开课单位安排专人于考试前15分钟将补考试题、考生签到表、考场报告单、考场流程单、草稿纸(确实需要的)等相关材料送到考场,协助监考教师发放试题,考核结束时立即取回。
(四)其它
1.各院系要召开专门会议,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监考教师和补考学生,并严格按照期末考核的标准和要求开展补考工作,院系领导要亲临考场,检查考场秩序。对学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复习,诚信应试,杜绝替考等恶性作弊现象的发生。学校将成立督导组监督检查各院系的补考工作。
2.所有补考课程的命题、阅卷、统分、成绩录入均由任课教师负责。
3.所有补考课程的监考工作均有开课单位负责。如因补考学生过多,安排监考教师不足时,由教务处从补考学生较多的院系抽调教师参加监考工作。开课院系需为监考教师准备监考工作证、桌贴、《考场规则》、《考场守则》、《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表》,且告知监考教师于考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相关监考工作。
4.各院系在安排补考时,一般不安排原任课教师监考,且同一考场内同一门课程补考人数不得多于30人。同一考场内考生低于30人时,监考教师应为2名,30人以上时按15名考生/监考教师配备监考教师。
5.学生必须带齐补考通知单、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补考。考前监考教师要做好学生信息核对工作。
6. 如有违规违纪,开课单位需在考试结束30分钟内将违规违纪学生信息汇总表、学生所在院系在考试结束24小时内将《滨州学院学生考核违规行为认定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缓考-作弊-无故旷考(缺考)学生信息.xls
附件2:院系代码+院系名称补考安排表.xls
附件3: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课程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4:补考课程试卷交接表.xls
联系人:杨合建,3190126(内线:88126),办公楼北111
五、关于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营造学生积极参与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氛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现组织2017年度大学生竞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包括:
(1)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2)国家级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团中央等政府部门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3)国家级社会力量学科竞赛:指教育部委托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4)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及其各厅、局、委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5)省级社会力量学科竞赛:指由省教育厅委托各学科省级学会、团体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级社会力量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相关院(系)要成立学科竞赛工作小组,负责竞赛的宣传、报名、组织辅导和竞赛实施等管理工作。各院(系)要对申报的竞赛项目精心选择,要遵循符合人才培养目标,遵循投资少、获奖层次高、学生受益面广的原则,对省级及以上竞赛,各院(系)要在校内广泛宣传和发动,组织校级选拔赛。
2.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至少三个以上学院学生参加的全校性学科竞赛。学校主办的学科竞赛,由各院(系)根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组织,经立项后,由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二)申报材料
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竞赛负责人填写《滨州学院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附件1);校级学科竞赛,竞赛负责人填写《滨州学院大学生校级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附件2);院(系)按照申报竞赛重要程度进行排序,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竞赛项目经院(系)初审后于3月6日下午5:00点前将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附件1-2)、学科竞赛情况汇总表(附件3-4)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shijianjiaoxueke2@163.com。
附件1:滨州学院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
附件2:滨州学院校级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
附件3: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情况汇总表
附件4:校级学科竞赛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葛中一、于晓香,3190127(内线:88127),办公楼北301
六、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工作的通知
(一)落实实习工作计划的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的管理,保证实习质量,各院(系)要根据学校专业培养方案,落实实习任务,将实习情况填写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安排情况一览表》,于3月6日(周一)前报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邮箱:shijianjiaoxueke2@163.com(师范、非师范专业分别填报,非师范类报实践教学科;师范类报教师教育科,电子版发送邮箱:pjbqlx@163.com)。
2.实习开始前2周前制定出实习计划(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实习方案必须明确实习任务、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实习过程、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名单、学生联系电话、指导教师联系电话等。
3.各院(系)按照《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安排情况一览表》安排实习任务,尽量不要调整,以免影响其他课程教学。实习时间、内容若有变化,须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未及时备案的,按实习与实习计划安排不一致对待。
4.各院(系)将实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习教学质量,做到以下几点:
(1)实习内容要与专业培养目标一致;
(2)各教师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原则上须采用集中实习方式,并优先安排在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进行;
(3)非教师教育专业鼓励集中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实践教学基地进行。
5.教务处将通过调查学生实习满意度、向实践教学基地了解情况、派专人督查实习开展情况等方式对各院(系)实习组织情况、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开展实习工作总结的要求
各院(系)在实习工作全部结束后,务必做好本学期的教育实习、毕业实习、外出写生、野外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各类实习工作的总结,有关要求如下:
1.总体要求
(1)工作总结。按照《滨州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学生实习成绩评定;撰写实习总结(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实习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纸质版。
(2)做好学生实习成绩鉴定及归档。根据学生的实习情况做好成绩评定工作,其中《毕业实习鉴定表》、《教育实习鉴定表》、《学生教育实习评定总表》、《专业实习鉴定表》等四类表格由各院(系)到办公室盖章后归入学生本人档案(盖章需提前与教务处联系,由教务处与学校办公室沟通)。
(3)做好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实习计划与总结、实习动员材料、纪律和安全学习记录、安全协议、学生实习手册、实习管理和检查记录、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记录、实习照片(学生实习过程、校内外指导教师指导实习、院系领导看望实习或其他与实习相关的)等。
2.材料提交
(1)本学期所有实习计划(方案)及实习总结电子版,整理好压缩后于6月30日(周五)前发shijianjiaoxueke2@163.com (建文件夹方式及顺序,共4层:院系名称→本科/专科→实习计划(方案)/实习总结→各专业具体实习计划(或方案)/实习总结)。
(2)《滨州学院实习成绩统计表》、《滨州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利用情况统计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实习的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习与实训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院(系)实习工作总结等材料于6月30日(周五)前将打印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jianjiaoxueke2@163.com,其余材料按学校建档要求规范管理。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非师范专业实习计划安排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师范专业实习计划安排情况一览表
附件3:滨州学院实习成绩统计表(本科、专科分开填写)
附件4:滨州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利用情况统计表(本科、专科分开填写)
附件5: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实习的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本科、专科分开填写)
附件6: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习与实训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本科、专科分开填写)
(3)若未按时报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习与实训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将导致没有审核指导教师实习工作量的依据,对所报送实习工作量不予以认可。
联系人:于晓香、葛中一,3190127(内线:88127),办公楼北301
联系人:齐丽霞,3194977(内线:84977),办公楼北304
七、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滨州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滨院政【2012】302号)精神,对本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要求如下:
1.各院(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梳理出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专业班级、时间,修改完善教学大纲、任务书,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2.组织好学生选题、指导工作。
3.做好成绩评定工作,成绩采用四级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成绩分布应合理。评为优秀的学生人数一般应不超过本班人数的20%。
4.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重做。缓做或重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学生应办理重修手续,其成绩按重修成绩记录。
5.做好材料归档。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存档。
各院(系)要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计划安排一览表》(附件1),并提前2周做好工作方案,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方案必须明确具体任务、地点、时间、过程、指导教师、学生名单等内容。不报送材料从而影响学校正常工作者视为未完成此项任务,进行年度工作量统计时不予认定。各院(系)将附件1于3月6日(周一)前报送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shijianjiaoxueke2@163.com;
为督促各院(系)将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教学质量,教务处将利用多种方式对各院(系)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计划安排情况一览表
联系人:葛中一、于晓香,3190127(内线:88127),办公楼北301
八、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新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次教学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层面教学检查工作。
组 长:李长海
副组长:姚志刚
成 员:校督导组专家、教务处有关人员
2.各教学单位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制定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第1-2周(2月20日—3月3日)
2.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包括教室、实验室(实验耗材等)、实习实训场所(基地)准备情况;教师到岗情况;学生报到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教学文件的制订情况,包括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标准)、教学任务书、教案以及教学日志;各教学环节运行秩序、教学纪律等情况。
(2)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包括课程库和教学计划库的录入;本单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涉及的本学期全部课程(专业课、公共课等)是否都已落实到位;其他教学单位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的本学期以本单位为开课单位的课程是否都已落实到位。
(3)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包括院(系)及其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见习实习工作计划等。
(4)期末考核材料及补考工作。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材料,包括上学期期末考核试题出题质量、评阅情况,学生成绩是否完整、准确,考场记录单、命题计划、考核分析等考核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有效性等;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准备情况,包括补考试卷、监考教师、考试地点落实情况,通知学生情况等。
(5)上学期教学相关档案材料归档情况等。
3.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以院(系)自查为主;学校督导组、教务处择机开展教学状态等的随机抽查,同时开展领导干部听课活动。
4.需填写完成的材料
①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1)
②第一节课学生到课情况一览表(附件2)
③期初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工作一览表(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在学校常规教学检查工作内容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特色、见成效的期初教学检查活动。
2.教学检查要加强对检查结果的反馈和处理。特别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院(系)职责范围内解决的应即时处理,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3.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教学检查中产生的文档材料应及时存档备查,其中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工作一览表》请于3月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学督导科,电子版发至jxddpgk@126.com邮箱;其他材料由院系存档,学校将对各单位存档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
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
附件2:第一节课学生到课情况一览表
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工作一览表
联系人:史蕾、刘新河,3190030(内线:88030),办公楼北321
九、关于加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院(系)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充分发挥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职能,从基础上保证教学过程及各教学环节按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请各院(系)在确保本单位教学督导覆盖面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将以下内容纳入本单位的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督导力度。
(一)教学督查工作
1.课堂教学
(1)外聘人员(包括外聘兼职教授、外聘教师)讲授的课程;
(2)新开课、开新课;
(3)本单位为开课单位的公选课;
(4)上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为“合格”人员讲授的课程;
2.实践教学
(1)实习、实训工作过程及质量;
(2)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过程及质量;
(3)实验教学开展情况;
3.实验室
(1)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情况;
(2)实验耗材准备到位情况;
(3)实验室环境与安全;
4.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二)教学指导工作
院(系)教学督导组在加强教学各环节督导检查功能的同时,也要发挥对院(系)教学工作指导作用。
1.针对本单位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2.加强对本单位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的指导和培养,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
3.组织院(系)优质观摩课活动,每学期2-3次。
以上内容为本学期院(系)教学督导工作的建议重点,而非全部内容,为保证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公平、公正,各教学单位应保证对本单位授课教师及外单位兼课教师的教学督导实现全覆盖。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反馈,并督促改进,力求实效;构成教学事故的应及时通报教务处,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
本学期督导组成员发生变化的教学单位,请于2月24日前将本单位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格式详见附件)纸质版(领导签字并盖章)报教务处教学督导科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xddpgk@126.com;无变化的,无需报送。
附件:院(系)教学督导组成员备案表
联系人:史蕾、刘新河,3190030(内线:88030),办公楼北321
教务处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