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已统计、审核完毕,现予公示,公示期: 12月26日至2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联系教学任务开出单位。教学任务开出单位将各种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更正。
公示结束后,各教学任务开出单位及时提交“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和总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汇总表”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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