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近期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做好2016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92号)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考试时间
日期 | 语种级别 | 考试代码 | 考试时间 |
12月17日上午 | 英语四级(CET4) | 1 | 9:00-11:20 |
12月17日下午 | 英语六级(CET6) | 2 | 15:00-17:25 |
注:德、俄、法、日语小语种每年只安排一次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上半年(即6月中旬),下半年不安排小语种考试。
(二)报名对象
1.英语四级
1)本科学生:非大学一年级(2016级专升本新生不受此限制)本科在校生均可报名。
2)专科学生:普通专科二年级、五年一贯制五年级学生均可报名。
3)2016届本科毕业生因外语成绩未达标未获学位证书者可自愿报名。
2.英语六级
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学生。
3.按滨院办[2006]1号文件,未注册学生不得报名。请各院(系)严格审查报考学生的资格。
特别提示,四六级不得兼报。
(三)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每生32元。
(四)报名时间安排及要求
1.各院(系)于9月8日—12日组织学生报名、收报名费。
2.各院(系)从综合教务系统中导出学籍数据整理,不得手工录入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班级名称等重要信息。
3.各院(系)严格按照报名模板(见附件)要求整理报名数据库(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分别整理,命名格式为院系代码+语言级别+人数,如数学系报名数据可命名为:07英语四级65人.xls、07英语六级38人.xls)。
4.各院(系)务必于9月12日下午15:00前将报名名单(盖章)、报名数据库、报名费银行现金存款凭证(第二联)交教务科,不接受考生个人及现金报名。
报名费存入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滨州分行;收款人名称:滨州学院;收款人账号:376810100100102518。
特别提示:根据计划财务处要求,报名费务必以院系为单位使用现金存入账号,对使用其它方式转账的不予承认。
5.各院(系)要认真组织考试报名工作,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防止漏报;同时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
6.9月19日各院(系)领取报名校对名册,9月21日15:00前将经学生签字后的报名校对名册交回。
联系人:杨合建,3190126(内线:88126),办公楼北111
二、关于为2016级新生编学号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6级新生编学号工作,要求如下:
1.以录取数据库为基础,为已报到的学生添加“学号”(请使用综合教务系统内班级代码加学生班级内自然序号方式生成,共10位,班级代码见附件1,特别提示:班级代码第三位为专业类别代码,1普通本科,2普通专科,3春季高考,4专升本,请注意检查。入伍学生及未报到学生不得编学号。)、“班级名称”(请使用综合教务系统内班级名称)字段。专升本学生需要添加民族、政治面貌字段(务必登录学信网核实)。
2.为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无误,各院(系)整理完成后,须将学号、班级名称、考号、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六列信息按班级打印,认真组织新生签字确认,新生签字确认的打印稿院(系)存档至学生毕业。
3.各院(系)务必于9月23日上午11:00点前将《2016级已报到新生名单》电子版(见附件2)发教务处邮箱(guo9768@126.com),在邮件中注明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
4.自9月23日上午11:00起,请假学生报到时需持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无教务处证明者各院(系)不得接收。
附件1:2016级分班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16级新生名单(电子版)
联系人:郭爱华,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
三、关于2016级跨校专升本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山东省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名册》(简称录简表)复印件归档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各院(系)收齐以上材料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并与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录简表复印件一同于9月13日前交学籍科。
(二)专科阶段外语成绩统计
根据有关工作需要,现对2016级跨校专升本学生的外语成绩予以统计,统计范围为:英语专业小语种四级5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60分及以上),艺体类专业英语四级330分及以上(或小语种四级45分以上),其它专业390分及以上(或小语种55分以上)。请符合统计范围的学生利用周末、国庆节假期等时间做好相关工作。
各院(系)填报《2016级跨校专升本学生英语四级成绩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10月20日前报学籍科,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在专科阶段取得的成绩报告单原件(不能提供报告单原件的学生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证明见附件3)。对于无法提供成绩报告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我校不予承认。
请各院(系)安排专人向尚未达到以上分数线的同学传达《滨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滨院政〔2014〕223号)中关于外语成绩的要求,安排专人组织其继续加强外语学习和参加相应考试,力争使其在毕业前取得符合标准的外语成绩。若毕业时学生外语成绩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则将无法授予其学士学位。
(三)统计学生个人档案收取情况
2016级跨校专升本学生的档案已陆续寄达我校,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望各院(系)认真统计整理此类新生的学生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档案管理是学籍管理的重要工作,各院(系)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已收到的档案进行整理,统计暂未收到的档案。
2.对于暂未收到的档案,应及时与学生联系,由学生提供调档单位准确名称,为学生出具调档函(见附件4),以院(系)为单位到学校办公室盖章后寄档案所在单位或密封后交学生本人办理。
3.对于未报到学生的档案,请妥善保管,收到调案函后方可向调档单位转递,严谨交学生本人或家长。
4.待收齐学生档案后,反馈学生档案取收情况(见附件5),11月底前完成。
附件1:2016级专升本学生录简表复印件收取汇总表
附件2:XXXX院(系)2016级跨校专升本英语成绩统计
附件3:成绩证明格式
附件4:调档函格式
附件5:档案统计表样式
联系人:郭爱华,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