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上半年学术报告计划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营造学术氛围,提高科研水平,推进学科建设,打造学校特色,学校将继续举办各类学术报告活动。根据《滨州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滨院政〔2009〕278号),现将上半年学术报告组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术报告内容须反映学术研究前沿成果,严禁将授课内容和各种辅导材料作为报告内容。提倡报告人将所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作为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符合我国高等教育方针和相应法律法规,严禁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二、报告人条件
校内学术报告人应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计划安排
举办校内学术报告至多3场。
四、具体要求
1.学期最后两周停止组织学术报告活动。
2.学术报告时长不得少于1.5小时。
3.学术报告完成情况纳入科研绩效考核。
五、其它事项
1.申报者须填写《滨州学院校内教师学术报告审批表》、《滨州学院外聘专家学者学术报告审批表》、《滨州学院学术报告汇总表》,于
3月7日前报送傅院长处,电子版发送至bzqzm@126.com。报学校审核后下达学术报告计划。
2.学术报告举办前3天须向科研处报送《滨州学院学术报告通知单》。为确保学术报告效益,学校将通过网络公告学术报告信息,并按《通知单》统计、抽查学术报告组织情况,办理经费报销事宜。
3.报告完成后及时填写《滨州学院学术报告完成情况登记表》,连同存档材料报送科研处。
4.相关表格请到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原网站下载中心——滨州学院学术报告类”栏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