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袋建档和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
2016-01-11

《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袋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223号)和《滨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滨院政[2012]224号)文件精神,对2015年下半年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袋建档工作及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2015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通知如下:

(一)完善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袋

1.按照《滨州学院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袋管理办法》文件的具体要求,每位教师须在上学年档案建档基础上增加完善2015年下半年教学业务档案袋,原则上参照教务处提供的通用模板(见附件1)制作。

2.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袋原则上为电子档案,建议用Word系统制作。

3.教师在制作教师业务档案袋时,除填写好有关记录和总结反思外,还应提供个人获奖、代表课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的照片、扫描件、视频等。

4.2016年1月15日前,院(系)完成各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袋建设完善工作,院(系)存档。

5.此次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袋建设内容,时间节点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6.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将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无教师教学业务档案,不得参加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二)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1.对象及年限

考核对象:我校在编的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及在编的具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对新进校不满一年,或经学校批准脱产进修、请假9个月以上人员,可以申请不参加本次教学工作考核。

考核时间: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2015年度。

2.考核原则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原则。

3.考核内容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分为五个维度:目标维度、成长维度、行为维度、绩效维度、机制维度。具体内容依据《滨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逐项赋分,最后计算总分。

4.考核程序

(1)教学单位成立教学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学工作考核的组织开展。

(2)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审核各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袋,并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给每位教师的每项考核内容进行评议和打分。各考核小组可视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或权重、计分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后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在教学单位内公示三天。教师如有异议,可向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小组提出申诉。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小组要受理教师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4)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小组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考核结果统计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督导科。

(5)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小组在考核完成后,须和参与考核的教师进行沟通,总结优点、分析不足,并与教师一起制定个人成长发展计划。

5.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学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